发布时间:2021-10-21 点击:141
关于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21〕53号),经各省推荐、集中评审和现场抽查,确定了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拟命名名单。现对拟命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10月20日至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881030
电子邮箱:ggshmc@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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