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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02 点击:117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机制、平台支撑体系、转型发展路径更加完善。依托示范区城市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区 域性中心城市,形成一批对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振兴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实施方案》指出,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实施电力、钢铁、石化、化 工、有色、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倡导绿色生产工艺,鼓励制造业企业优化产品设计、生产、使用、维修、回 收、处置流程,逐步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唐山、包头、鞍山、吉林、大庆等“钢城”“油城”通过技术创新、延伸拓展优势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等方式加快转型,逐步推动产业 多元化发展,推进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立足转型需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自贡、湘潭、萍乡、 平顶山等城市打造新材料及环保装备制造基地。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畅通汽车、纺织、家 电等产业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再利用全链条,支持打造家电销售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开展城市静脉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城市典型废弃物的集聚化、协同化处理。

《实施方案》还指出,完善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推进能耗强度稳步下降,逐步实现安全降碳。支持示范区城市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 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 2025 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加快推进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支持株洲、 湘潭等城市有序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和腾退土地重金属及有机物污染环境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 以及长江、黄河流域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范围内的示范区城市, 要进一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导向,结合实际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