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今年全国“村晚”怎么进行?通知来了

发布时间:2022-01-10 点击:150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有关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审核,天津市北辰区等80个地区作为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点,将于启动仪式暨云上发布会上公布,为更好地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2022年北京冬奥、冬残奥会即将到来之际,我们部署开展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各地踊跃参与、积极报名。经研究审核,遴选天津市北辰区等80个地区作为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点(以下简称示范点,具体名单附后),将于启动仪式暨云上发布会上公布。为更好地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示范点活动要以“欢乐过大年·喜迎冬奥会——我们的美好生活”为主标题,如确有需要,本地活动主题可为次级标题。 

二、组织架构

示范点活动主办单位为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联合主办单位为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视听新媒体中心和新华网,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主办单位,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和实施单位。 

三、时间安排

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分为启动、预热、新春联欢和总结回顾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21年12月末至2022年1月10日),2021年12月30日15:00在北京举办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启动仪式暨云上发布会,文化和旅游部部长胡和平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慎海雄分别发布云上致辞并共同启动,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国家公共文化云、央视频和新华网等网络平台全程播出。2022年1月10日(农历腊八节)前后,重庆、浙江、安徽、青海等地相继举办“村晚”相关活动,浙江丽水举办“百县万村”网络联动相关活动。 

(二)预热阶段(2022年1月11日至1月24日),山东、天津、甘肃、广东等地结合活动主题举办“村晚”活动,推介民间文化艺术和乡村好物美景。 

(三)新春联欢阶段(2022年1月25日至2月17日),在各示范点集中展示播出的基础上,2022年1月25日,我们将选取若干示范点(东部、西部、南部、北部、中部地区)进行网络接力展播,带动全国“村晚”蓬勃开展,掀起活动高潮。 

(四)总结回顾阶段(2022年2月18日至2月末),制作播出2022年全国“村晚”活动精彩荟萃,公布“我最喜爱的村晚节目”等评选结果。 

四、工作任务

(一)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组织示范点开展“村晚”直录播活动,确定示范点“村晚”活动时间、播出平台和制播单位,按照直录播相关规范,2022年1月10日前向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提交直录播申请。 

(二)各示范点要办好本地“村晚”活动,做好直录播工作,遴选优秀节目、“村晚”音乐参与相关评选活动。 

(三)各地要动员本地区文艺工作者、爱好者制作“过大年”“迎冬奥”“美好生活”“百年成就”等主题的“村晚”短视频,随手拍、随时传,上传至国家公共文化云、央视频和新华网等平台,活动将持续到2022年2月16日。 

直、录播工作和节目、视频报送的技术性要求请联系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五、活动要求

(一)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各地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指导各示范点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组织、表演、观看等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村晚”相关活动。要按照“小型、分散、多样”方式组织,50人以上活动要严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二)严格把控意识形态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各地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负责活动各环节的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政治导向和舆论导向正确。加强活动现场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表演场地、设备道具、烟花爆竹等方面安全监管,确保活动全程无事故。 

(三)坚持勤俭过节,持续为基层减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自发自愿原则,勤俭办活动,为基层减负。 

(四)创新宣传方式,做好传播推广。各地要配合央视频等中央媒体,协调地方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推介“村晚”相关活动,向基层群众推送“村晚”观看指南,发动群众在线上线下观看“村晚”,为“村晚”点赞、转发、投票,扩大“村晚”活动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提高参与度。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精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办出欢乐祥和、健康文明、精彩难忘的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张楠 

电  话:010-59881722

传  真:010-59881776

邮  箱:ggshdc@mct.gov.cn

(二)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晶 

电  话:010-88003013

传  真:010-68475713

邮  箱:fzzxxccw@sina.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