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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

发布时间:2022-02-22 点击:125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

《通知》要求,创新利用阵地服务资源。积极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剧场、红色旅游景区等打造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优先保证青少年校外实践需要;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为青少年就近参加文化活动提供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便利。同时,加强艺术创作选题引导,推出一批能够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文艺精品。

在推动优质服务进校园方面,《通知》提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继续做好“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博物馆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品牌活动,积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文化素养培育;同时,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文化工作者,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文化辅导员;还要结合青少年特点,遴选适合进入校园的红色旅游资源,推动红色教育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通知》还要求推进“文教合作”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艺术院校、红色旅游景区等通过签订文教共建协议、举办文教互动活动、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等方式,定期组织学生到公共文化机构、剧场、红色旅游景区参观学习。

《通知》还就加强组织保障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正确导向、强化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