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20 点击:166
主讲人名片:
闵庆文,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资源生态与生物资源研究室主任,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旅游规划设计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科学委员会委员,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会(ERAHS)共同主席,农业部第一届全球/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生态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长期从事资源生态领域的研究工作,近年致力于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理论研究、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为推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中国农业文化遗产走向世界、促进农业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合作、确立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因此获得“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特别贡献奖”(2013,目前获得该奖的唯一一人)、“大地之子——2013中央电视台农业科技人物”(2014)、中国科协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014)等荣誉称号。
从生物“基因”上来说,中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农业起源中心,世界上最重要的640种作物中,136种起源于中国,约占世界的1/5。包括种质资源在内的农业文化遗产,是农业传承和创新的重要资源。
从技术“基因”上来说,中国的农田连续耕种了上万年,为何地力没有减,反而越种越肥沃?20世纪初,美国国家土壤局局长富兰克林·金专程考察中国农业,并撰写了《四千年的农民》一书。他认为,中国传统农业是一种经久农业,倡导美国学习借鉴中国的传统农业。
从文化“基因”上来说,中华文明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之上,传统文化与农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要想了解中华传统文化,就不能不了解中国传统农业。传统农业包含着众多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是解读传统中国的钥匙、保持中国文化魅力的关键、创新中国特色文化的重要资源。
概念与特点:
强调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什么是农业文化遗产?尽管农业历史学家和农业民俗学家等基于各自的学科和认识给出了定义,但我认为目前语义下的“农业文化遗产”有着不同的含义。
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指人类在长期农业生产活动中所创造的、以物质和(或)非物质形态存在的各种技术与知识集成,有农业遗址类、农业工具类、农业文献类、农业民俗类、农业技术类、农业物种类、农业工程类、农业景观类、农业特产类、农业聚落类等。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指历史时期创造并演化至今、人与自然协调、包括技术与知识体系在内的农业生产系统,特指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进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与中国农业部推进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
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GIAHS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据此理解,GI-AHS是包括农、林、牧、渔的复合系统,是植物、动物、人类与景观在特殊环境下共同适应与共同进化的系统,是通过高度适应的社会与文化实践和机制进行管理的系统,是提供食物与生计安全和社会、文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系统,是在地区、国家和国际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的系统,是面临着威胁的系统。
按照中国农业部的有关文件,China-NIAHS是“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独特的农业生产系统,这些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和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等,对我国农业文化传承、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功能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
总的来讲,农业文化遗产与一般的自然与文化遗产是不同的,有着自己的特点。主要有:活态性,即农业文化遗产是历史悠久、至今仍然具有较强的生产、生态与文化功能的农业系统,是农民生计保障和乡村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动态性,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以及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农业文化遗产表现出系统稳定基础上的结构与功能的调整;适应性,即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农业文化遗产表现出系统稳定基础上的协同进化,充分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存智慧;复合性,即农业文化遗产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传统农业知识和技术,还包括那些历史悠久、结构合理的传统农业景观,以及独特的农业生物资源与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体现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重特征;战略性,即农业文化遗产对于应对全球化和全球变化、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贫困等人类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以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多功能性,即农业文化遗产除具有一般农业生产系统的食物保障、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等功能外,还具有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多种功能;可持续性,即农业文化遗产通过内部要素间的相互作用与互利共生机制,表现出生态、经济与社会子系统的可持续;濒危性,即由于政策与技术原因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性,造成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不可逆变化,面临农业生物多样性减少、传统农业技术和知识丧失以及农业生态环境退化的风险。
回顾与实践:
点面结合理念推广为先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GIAHS的概念与保护理念;2004年确定GIAHS遴选标准,开始试点遴选工作;2005年指定第一批GIAHS试点,有中国、菲律宾、阿尔及利亚、突尼斯、秘鲁、智利等国的项目;2006年,第一届GIAHS国际论坛举办。此后,联合国粮农组织又启动了多批GIAHS试点,成立了GI-AHS指导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等。
中国是最早响应并积极参与GIAHS保护的国家之一。在GI-AHS项目执行中,执行机构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国内执行机构是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实施机构是中科院地理资源所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和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政府。这项工作2005年开始筹备,2008年正式得到全球环境基金(GEF)理事会的批准,2009年2月正式启动。当时确定的目标是:通过5年的努力,建成1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示范点,申请成功10个GIAHS项目,推动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并认定20个NIAHS项目。
回顾近10年的工作,中国以GIAHS和China-NIAHS为抓手,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成功申请了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这一我国第一个、世界第一批GIAHS保护试点,并进行了具体保护实践的探索;组织了20余次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开展了包括农业文化遗产的起源与演化、农业生物多样性与适应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效应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多功能及多重价值与可持续性评价、生态农业与多功能农业发展、旅游发展潜力与可持续旅游发展对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基础等在内的系统的多学科综合研究;推广了试点经验,包括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稻鱼共生技术;开展了各种类型的科普宣传活动,如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的大型系列节目《农业遗产的启示》等。
成绩与问题:
社会生态经济效益多赢
总的来讲,中国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具体表现在:一是积极推动GIAHS项目申报,从而使我国的GIAHS数量达到11个,位居世界第一,同时在国际上率先开展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农业部已于2013年和2014年分两批公布了39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二是推动了中央政府的重视和管理的规范化,目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既是我国农业国际合作的亮点之一,也成为生态脆弱、经济落后、文化丰厚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三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生态与经济效益;
四是促进了农业文化遗产学科领域的发展与青年人才的培养;
五是确立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与实践的国际领先地位。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缺乏保护专项支持,保护积极性受到限制;缺乏科研专项支持,理论相对滞后于实践,多学科综合性研究较少;潜在价值远未发挥,利益分享机制不完善;多方参与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企业与社会力量参与较少;社会认可程度仍然较低;地方政府重视不够,部门分割现象严重等。
机遇与发展:
动态保护与适应性管理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与方向是:在做好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农业文化多样性“两个保护”的前提下,探索生态脆弱、经济落后、文化底蕴丰厚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地区发展和遗产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持。通过努力,将农业文化遗产地建设成为开展农业科学技术研究的平台,展示传统农业辉煌成就的窗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生物与文化基因库,生态文化型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农业文化旅游的主要目的地。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路与途径是:一是确立“一个原则”,即发掘中保护、利用中传承。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基本原则可以进一步阐述为:保护优先、适度利用,整体保护、协调发展,动态保护、适应管理,活态保护、功能拓展,现地保护、示范推广,多方参与、惠益共享。
二是建立“两个机制”,即以政府推动、科技驱动、企业带动、社区主动、社会联动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多方参与机制和农业功能拓展的动态保护机制。
三是要避免“三个误区”。一是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农业发展对立起来的误区。“传统”是一个过去的概念,大量事实证明,历经数千年的传统农业并非一无是处;“现代”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以化石能源消耗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并非十全十美。“传统”并不意味着“落后”,农业文化遗产是传统农业的精华所在,将其与现代农业技术相结合,则是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的方向。对于农业文化遗产而言,内涵的保护远大于形式的保护。二是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对立起来的误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促使传统农业系统在新的条件下的自我维持和自我发展,并在这种发展过程中为遗产地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并在此基础上促进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三是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农业文化遗产地发展对立起来的误区。“保护”不是“保存”,“发展”不是“开发”。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发展是积极的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强调的是“动态保护”与“适应性管理”,既反对缺乏规划与控制的“破坏性开发”,也反对僵化不变的“冷冻式保存”。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遗产地因为相对落后有迫切发展的诉求是非常正常的,关键是寻找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点以及探索后发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我们应当时刻牢记,让农民愿意经营农业,并通过多种经营活动进而有更快发展;让传统农业得以传承,并通过传承促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
记者:我们今天应该怎样认识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价值?旅游价值在其中处于什么地位?
闵庆文:总的来讲,当前人们对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认识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业文化遗产地是具有生产功能的、同时也具有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的一个传统农业系统。这是农业文化遗产地无论发展其他何种产业都首先需要明确的。实际上,农业文化遗产地就是一个农村,农业依然是基础产业,农民依然是主体。忽视这些前提,许多问题就难以很好解决。
我认为相关概念是清晰的: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保护不是保护落后的东西,而是保护传统农业中先进的部分,而且还要弘扬。农业文化遗产地以保护为主,是在此前提下的适度利用,同时农业文化遗产地是动态发展的过程,不排斥现代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生产技术。某些适度变化是允许的。农业文化遗产是具有生产功能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从这方面来讲,一定要由农业部门来主导。旅游部门也会关注生态旅游、可持续旅游等问题,但很多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旅游资源的利用问题。比如哈尼梯田发展旅游时,首先考虑的应该是让当地老百姓仍然种地,而不是旅游线路如何设计、景点如何规划、旅游接待设施如何规划等。旅游业有自己的管理体系,农业有自己的管理体系,双方可能存在交叉,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关系一定要协调好。
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承载力的衡量,不同于一般的自然遗产地、文化遗产地或旅游景区。对于产业发展和利益分享等问题,我们也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保护是活态的、具有生产功能的,而且还在不断演化。因为才开始不久,一直是农业部门主导,我们希望未来是农业、文化、旅游、环保等部门一起来推进这项工作。
记者:从大的方面来说,农业文化遗产地发展旅游是不是还是利大于弊呢?
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发展,必须与农业密切相关,这种业态是介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生态旅游、遗产地旅游之间的一种业态。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核心内容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资源,而且旅游业也是这些地区农业功能拓展的重要途径。农业文化遗产地原来主要是生产功能,发展旅游业后拓展为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等,而文化功能的重要体现就是文化传承和旅游发展,良好的生态功能也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基础。
实现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有效保护,一定要让当地经济有发展,让当地老百姓有收入。除了政策的倾斜和资金的投入外,如果没有一种很好的办法让当地老百姓富起来,老百姓也没有动力。但如果发展得不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破坏、文化功能的丧失以及农民身份的失去等。农民这种身份不应被歧视,它只是一种职业。要明确农民对于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等具有最为重要的作用。没有农民经营农业,景观也就没有了;但如果农民依然保持着传统的经营方式,没有现代管理理念、没有功能的拓展,农业也是没有很大前景的。
江苏兴化2014年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后,当地搞起了旅游文化节,在景区做了一个很大的标识,已经成为游客留影最多的地方之一。这样做至少有一个好处:对农业文化遗产地标识、知识等,是一种很好的宣传。
记者:农业文化遗产地在发展旅游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地发展旅游时,一定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企业与当地社区的关系。企业通常有先进的管理方式,但也有自身弱点。多数企业不重视长期投入而重视短期效益,重视规范化的景区管理,而忽视农业这种产业、农村作为一种特殊的地区、农民作为一个特殊人群的特殊性。换句话讲,不能像管理一家旅行社或一个景区那样来管理一个农业文化遗产地。企业和农民的关系如果协调不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二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当地农民会分化,一些农民从事旅游接待,一些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他们之间会有收入差距,在对社会的认可程度等方面也会产生差距。要想办法让经营农业的农民和经营旅游业的农民之间建立某种联系。我们在一个农家乐接待户进行过调查,他雇用的人都是本村的人,用的食材都是村里其他农户的产品,这样会形成一种互动。
三是要处理好景区里的农民和非景区里的农民的关系。游客来到哈尼梯田,在某一很好的位置看日出或看梯田景观,但实际上看的不是这个地点农户的梯田,而是远处的梯田,这处景观好不好取决于远处的农民是否还种田。这样一来,两处农民就存在利益协调问题。如果大家都不种田而是经营旅游点,就谈不上遗产的保护,也就没有旅游景观了。
记者:在您看来,我国现有的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中,哪些与旅游产业结合得比较好?
闵庆文:不同的遗产类型要区别对待。保护的目标不一样,采取的措施也应该不一样,相应的产业发展也应该不一样。
农业文化遗产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然遗产或文化遗产,里面有传统村落,但与文物保护部门和住建部门所关注的传统村落又不一样;里面有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景观,但与自然保护区的概念也不一样。农业文化遗产地发展旅游,是农业功能拓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甚至可以说,通过旅游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重要手段。
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几个基本事实: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诸多功能中,最核心的依然是生产功能。比如哈尼梯田,是中国诸多文化遗产中唯一一个农业类型,它的核心是农业生产,只有让农民仍然愿意经营农业,才有可能保护这个遗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遵循农业的基本生产规律、满足农民的基本诉求。当然,哈尼梯田的农业与一般地区的农业有很大不同,它还是一处生态与文化景观,这也是发展旅游的资源基础。
农业文化遗产地在发展旅游时,必然会遇到三个矛盾:政府、企业和农民。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农业文化遗产地应如何发展旅游?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承载力如何计算?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发展的途径是什么?农业文化遗产地发展旅游时,如何与文化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相关产业相结合等。
很难说哪些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保护与旅游业结合非常成功,但我认为确实有一些地方做了较为成功的探索。比如浙江青田,是我国第一个农业文化遗产地。那里被命名为农业文化遗产之前,核心区域是没有旅游概念的。2005年以后,外人开始来到青田,当地参与旅游接待的农民收入和当地政府对于旅游功能的认识,都得到提升。而且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加强了当地老百姓对于遗产地价值的认识。
青田有一户农民,2004年、2005年时,年收入只有4000元至5000元,而近几年,他家的年收入已经达到了60万元至70万元。其中一部分来自种稻、养鱼,这是最核心的,但收入最少,此外是卖田鱼干、经营农家乐,这是收入的大头儿。那个村子不大,现在整个村子至少有4、5家是这样的。当地老百姓认识到,除了传统的种稻、养鱼、吃米、吃鱼,这些稻田还有景观价值和文化价值,带动了当地鱼灯舞等文化产业的发展,吸引了外地人来考察、休闲。
哈尼梯田也是这样,最初出名不是因为世界遗产,而是摄影爱好者的照片发表出来后让人们知道这是一个摄影的好地方。这也使得哈尼梯田的旅游发展存在一定误区:有些旅游者认为,去哈尼梯田最主要是看日出和日落以及当地的水田等。现在去哈尼梯田的游客,季节很集中、地点很集中,这有可能造成对局部地区的破坏。因此,对于哈尼梯田这种农业文化遗产地,下一步要进行旅游功能的调整,旅游线路、景点设计要很好地与农业生产活动、农事季节和当地文化相结合。哈尼梯田的文化其实是与农业息息相关的,如收获之后的长街宴等。
本文来源:第一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