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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建智慧旅游试点县市 让游客享受便捷享受优惠

发布时间:2013-09-02 点击: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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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州8月29日电(记者钟巧花)“争取通过两年时间的试点,之后在福建全省推广智慧旅游。”29日记者从福建省旅游局获悉,目前该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开展“福建省智慧旅游试点县(市)”工作,引导全省重点旅游县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带动旅游业全面发展。“通过发展智慧旅游,让游客不仅享受便捷还能享受优惠,切切实实感受到福建是一个宜居宜旅的好地方。”福建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据悉,此番创建“福建省智慧旅游试点县(市)”,已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把旅游发展作为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的组成部分的县(市)政府,可直接申请参加创建。未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县(市)则须符合这些条件:本县(市)已经是优秀旅游县或正在创建优秀旅游县;

有4A级(含)以上景区;有较完整的“智慧旅游”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信息化基础好,政府类信息化投资已超过1000万元;积极参与省旅游局智能旅游相关的智能酒店、智能景区、智能购物点等试点工作。

福建暂定创建工作时间为二年,二年后视实际情况、时机成熟时,再在全省全面启动“福建省智慧旅游县(市)”工作。

所谓“智慧旅游”,就是借助网络,通过多种渠道向不同人群提供全方位的互动服务,为游客提供多样化、定制化的旅游线路导览及展示,让游客实时通过各种媒介获知所有景区信息、游客分布及周边交通、车位、天气、住宿、餐饮、娱乐等相关旅游信息,甚至是相关旅游优惠信息。

国家旅游局于2011年12月启动全国智慧旅游城市试点工作。福建省福州、厦门、武夷山市和龙岩市先后入选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全国33个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其中福建省占4个,是入选比例最高的省份。

福建省旅游局相关人士表示,国家提出的“智慧旅游”与福建省一直致力于打造的“智能旅游”实质是相同的。

国家旅游局提出将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初步实现“智慧旅游”,而福建省早已先行先试,智能旅游建设可以说是领先全国。早在2010年,福建率先提出建设“智能旅游”省概念。2011年6月,“大力发展智能旅游”写入《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同年9月,“促进智能旅游与数字城市融合”写入《福建省“十二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确定了福建省建设“智能旅游省”的战略目标。


“开展‘福建省智慧旅游试点县(市)’工作,一方面是衔接国家旅游局智慧旅游建设,落到实处,延伸到县(市)一级;另一方面,对接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因为这既关系到公众、又关系到游客,给游客提供更方便、更优惠、更人性化的服务,让游客感觉更舒适。”福建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旅游目的地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创建“福建省智慧旅游试点县(市)”,能积极引导和推动全省智能旅游发展,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本文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