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8 点击:125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8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评审,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北京市大兴区等100个申报单位纳入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月8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国家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将证明材料发至xczxc@agri.gov.cn、zhuanxiangchu@nrra.gov.cn。
联系方式:010-59191680、84419963
附件: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国家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司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共100个)
1.北京市大兴区
2.天津市西青区
3.辽宁省新民市
4.辽宁省兴城市
5.辽宁省凌源市
6.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
7.上海市金山区
8.江苏省昆山市
9.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10.江苏省宜兴市
11.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
12.浙江省德清县
13.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1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15.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16.福建省古田县
17.福建省浦城县
18.福建省上杭县
19.山东省曲阜市
20.山东省兰陵县
21.山东省龙口市
22.山东省青州市
23.山东省禹城市
24.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
25.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26.广东省高州市
27.广东省南雄市
28.广东省陆丰市
29.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30.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
31.河北省阜平县
32.河北省魏县
33.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
34.山西省曲沃县
35.山西省临猗县
36.吉林省东辽县
37.吉林省双辽市
38.吉林省辉南县
39.黑龙江省甘南县
40.黑龙江省宝清县
41.黑龙江省铁力市
42.黑龙江省兰西县
43.黑龙江省延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