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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能否打造成黄金旅游线路?

发布时间:2014-07-02 点击:138

圆桌会议

6月22日,在第三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哈吉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项目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丝绸之路”全线路跨度近5000公里,沿线包括从中国古代都城洛阳和长安(今西安)到广大中亚国家地区共33处代表性遗迹。从1994年预备到2014年成功,长达20年的申遗项目总算圆满完成,然而,这次的申遗对“丝绸之路”的发展到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全新旅游服务?申遗之后又会不会造成过度开发的乱象,反而破坏了遗迹呢?

本期嘉宾

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

中心主任 李铭建

广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副总规划师 周志红

游客 戴楠

本期主持人

南方日报记者 向杰

实习生 张俊琳

捆绑申遗展现文化线路整体价值

主持人:您认为这次“丝绸之路”的申遗对它的旅游开发,会产生什么影响,它的旅游市场发展前景如何呢?

李铭建:“丝绸之路”申遗是一次捆绑申遗,将趋同的内容有机组合为系统资源,提高了遗产保护的等级,塑造了品牌的价值,有利于“丝绸之路”旅游资源的整体整合和市场营销。但是它这次又跟之前明清城墙、喀斯特地貌、丹霞地貌的捆绑申遗不同,之前注重的是在自然风景和建筑技术工艺上进行保护,是省市之间的旅游部门、文物部门的交流,而这次涉及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多个国家,它要保护的是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因此,在捆绑不同民族之间共同的文化—“丝绸之路”时,要从中提取出它所能创造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这样才能发挥它的功能。此外,众所周知,丝绸之路沿线拥有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自然风光世所罕见,文化遗迹更是不胜枚举。加上“丝绸之路”不同的文化、社会形态融合所凸显出的价值,其独特的旅游价值一定是无可比拟的。

周志红:我觉得它的发展前景是很有意义和价值的。“丝绸之路”申遗项目是我国第一次跨省跨国申遗项目,涉及我国河南、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6个省区的22个市州,以及中亚东亚6个国家。同时,这也是文化线路的申遗和保护,囊括了我国西部地区和中亚重要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既有个体价值,又有作为线路整体的文化价值。“丝绸之路”的开发利用将有效促进中东与我国的长期合作,有利于旅游产业的繁荣,经济带的快速发展,甚至历史文化的和谐交融。

但值得注意的是,它的旅游市场开发和管理的难度很大。线路长、省市多、景点分散、国家之间的文化隔阂、管理部门的责权划分……这些困难都要求各国之间的合作。因此,若要获得长足发展,2012年成立的“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合作联盟”要在“如何整合周边资源”上做更多的努力。

戴楠:我从小就知道“丝绸之路”,也对沿线的民俗文化很感兴趣,以前不清楚这路线上到底有什么景点,这次申遗把这些景点具体串联起来让我更想去探探究竟。但由于有些景点在其他国家,签证、交通、语言就成了我比较担心的问题。

建设有“文化”的旅游体系

主持人:丝绸之路的旅游线路除了33处旅游景点这一“量”的联合外,作为文化线路,还应该在旅游市场的服务体系上做出哪些“质”的提升?

李铭建:早在2007年,国家旅游局就启动了《丝绸之路旅游区总体规划》,以期从整个“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品规划上入手,不断深化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内的合作。如:世界旅游组织正在协调“丝绸之路签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起“丝绸之路论坛”等。这是一个长期合作的过程。

2013年习主席也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发展概念,依托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土地资源和宝贵的旅游资源发展经济,旅游经济项目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丝绸之路”的理念则贯穿于整个经济发展区域。要想区别于一般的旅游开发,区别于以往景点的旅游模式,提升整体品牌价值,我们就应该更新认识:文化遗产不是为了经济开发而申遗和评定的。所以从旅游经济的角度来看,由于文化线路不是单个文化遗产,文化线路沿线都具有群体遗产,文化线路的发展方向应是由重视单个遗产向同时重视群体遗产方向发展。“丝绸之路”这条文化线路,它的旅游市场发展必须强调“文化的联合性”,而不是经济利益为先。以前敦煌、新疆等地的著名遗迹,都是各自为阵,各自强调它们在这条经济带上的价值,而没有给予它文化内涵。现在则要从文化总体性上看自身在“丝绸之路”文化中的历史文化意义。

周志红:“文化线路”有利于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整体性保护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建立,但这种跨时空、大维度的规划在实践中又存在难度。这次丝绸之路涉及的点非常多,沿线很多地区的交通和旅游基础设施薄弱,所以要建设一个自然风光、文物古迹、民族风情、休闲娱乐相得益彰的体系,即包含有旅游“衣食住行”的商务体系,有铁路、航空、公路网的综合旅游交通体系。比如6月18日新开通的“长安号”旅游专列,当然这还不能包含所有丝绸之路的遗迹,还需要逐渐完善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的交通建设。此外,最主要的是要有创新性的旅游产品。这创新的点就是“丝绸之路”上的文化特色,在未来开发过程中要坚持一个以“丝绸之路”为主线,继而在这个主线上突出差异性,每个景点不能同质化,而要代表自己在丝绸之路文化中的地位,挖掘自己的文化特色。但要注意的是,从产业体系上来看,整个丝绸之路上的发展都离不开当地经济带的发展,要把丝绸之路的发展融入当地景点的一部分,要在原来产业上增加文化的内涵。

戴楠:我还是比较担心如何去看那些位于沙漠戈壁的历史遗迹,我去那儿是要坐骆驼还是坐汽车?如果需要住宿,应该选择民宿还是帐篷?衣食住行的配套才是吸引我去旅游的条件。

“文化遗产”科学开发保护第一

主持人:旅游开发的同时,该如何保护沿途的文化遗产?

李铭建:“保护”无疑是第一位的,申遗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文化遗产,而旅游开发、经济产业是其次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更好地认识、理解“丝绸之路”。相较于矿产、农业等方面的发展,旅游其实更具有环保和经济效益。“丝绸之路”作为文化线路,对遗产的保护也要强调线路性、整体性,可以有效扩大遗产的保护范围,坚持“科学发展、永续利用”的原则,进行整体性保护,同时为多国合作保护遗产构建平台。2014年陕西等四省通过的《4省区文物局、11地市人民政府关于合作保护丝绸之路遗产的协定》还只是文物保护方面的跨省合作,而对于“丝绸之路”,更应该在文化部门、经济部门等多方面作出跨国的协调,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发展体系来保护这些遗产,促进相关遗产可持续发展。

周志红:“丝绸之路”上的文化遗迹是必须要开发利用的,这是对丝绸之路上各国间经济、文化的合作具有重大帮助的一环,我们不能一直“修旧”,而要看到“文化是在发展中进步的”。这些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直都是热点,多年来对敦煌莫高窟等地的建筑遗址也一直在加强合作保护措施。而这次申遗更加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在建设“一带一路”这一全新的中亚非经济带的同时,注重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把“丝绸之路”的发展意义拓展到新世纪,既要重新构建它在国际商贸合作中的重要地位,又要融合沟通“一带一路”上各国之间的文化,理解“丝绸之路”的精神遗产,这也是一种文化的继承和保护。

戴楠:我觉得中哈吉等国的人民还是很愿意看到“丝绸之路”的开发的,这样一来,我们既可以去领略神奇的历史遗迹,又可以感受多姿多彩的文化,而且因为我们的消费,又能拉动当地的消费,促进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啊。作为游客我自己也有责任,要文明参观,保护遗迹,也要真正学会感受“丝绸之路”的文化内涵。